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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七十二泾大蚝现代农业(养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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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多举措发展大蚝产业

发布日期:2017-07-25 07:12:33 

   来源: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钦州是著名的“中国大蚝之乡”,大蚝养殖面积、产量、苗种生产在广西均排第一位,是我国大蚝的主产区及苗种供应地,种苗供应广西、广东、海南、福建等省区,其辖区内的茅尾海是我国南方最大的大蚝天然采苗基地。2016年以来,钦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推进大蚝产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近日,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经济日报社、中国国际贸促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会”上,钦州大蚝以45.48亿元的品牌价值上榜。


    主要做法: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发展。按照“基地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以及“集中连片、养殖加工并举、生态高效”的思路,把大蚝列入钦州市“十二五”农业产业化重点产业进行规划,同时根据钦州临海工业快速发展实际,修编完善《钦州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5-2020)》,使钦州大蚝产业的发展布局更科学。实施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组织编制了以大蚝产业为主的《钦州市茅尾海海域养殖调整规划(2011-2020)》,调整大蚝养殖用海布局,规划2500公顷海域为大蚝苗种生产和养殖区,1500公顷海域为大蚝种质资源保护区,确定大力扶持建设国家级广西钦州大蚝原种场和若干个大蚝育苗场。


    二是建设基地,规模发展。采取“基地示范、以点带面”的方法,在培植规模养殖场上下功夫,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的产业发展基地。全市形成了以龙门七十二泾海域为中心的连片万亩大蚝养殖基地5个,标准化大蚝吊养基地15个,国家农业部大蚝浮筏生态养殖示范区1个。

建设茅尾海海域的钦州大蚝苗种生产基地。结合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的开展,规范茅尾海海域的钦州大蚝苗种生产,逐步取缔茅尾海东部海域的滩涂堆柱采苗,在茅尾海中部建设桩架水泥串采苗示范基地。钦南区沙井养蚝专业合作社大蚝标准化采苗养殖技术示范基地获广西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称号。目前,全市大蚝年采苗量可达8000万支以上。


    发展浮筏标准化吊养基地。根据用海规划,在茅尾海及其周边海域、大风江口海域推广浮筏养殖钦州大蚝。其中“龙门七十二泾海域大蚝浮筏生态养殖示范区”被农业部首批授予“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称号,该海域浮筏养殖面积3万亩,吊养大蚝1.8亿串。在标准化吊养基地带动下,大蚝吊养发展迅速,全市大蚝吊养面积8.6万亩,其中规模化、标准化大蚝吊养基地15个,面积6.8万亩,在龙门七十二径海域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十里蚝排”,成为海上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到茅尾海大蚝养殖基地采访、拍摄重点报道。


    三是科技创新,转型发展。开展大蚝球式片状采苗技术研究。研究制作球式采苗串即由传统的水泥柱采苗发展为球式水泥片采苗,减少水泥、沙等原材料,提高采苗的密度,提高上苗率,缩短幼苗培育时间3个月以上。球式片状大蚝采苗技术,开创了国内大蚝天然采苗的新技术,该技术先后推广到广西沿海、广东、海南、福建等地,提高了经济效益。荣获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钦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钦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目前,我市已建成全国最大的大蚝天然生态育苗基地,大蚝采苗、养殖技术在国内大蚝养殖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推广大蚝无公害标准化吊养技术开发与示范。先后建立了1个采苗示范基地,2个养殖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养殖10000多亩,同时扩建了生产线1条,研发了新产品3个。大蚝养殖模式从石条、竹片插滩养殖发展到球式片状水泥串深水沉桩吊养、浮筏吊养等。2015年大蚝吊养面积发展到8万亩。


    四是龙头带动,引领发展。我市在大力发展大蚝规模养殖的同时,积极探索大蚝产业化经营新模式,把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规模养殖和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工作来抓,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规模养殖和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市大蚝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加工企业已发展到11家,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这些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通过渔民自愿的联合, 集成利用资金、技术等要素,组织“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大蚝加工企业钦州市海华蚝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养殖户120多户,户均年收入4.5-6万元。该公司生产的蚝豉、原汁蚝油等产品供不应求,产品供应广东、香港等地厂家进行精加工,年产值900万元以上;钦南区沙井养蚝专业合作社组织83户社员,采取统一采苗技术、统一养殖、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四统一”方式发展大蚝养殖,先后创建了大蚝采苗基地、培育基地、养殖基地共12个,面积2700多亩,年销售小蚝苗1500万串,中蚝苗800万串,商品蚝6500吨,实现户均纯收入42.67万元,辐射带动尖山、犀牛脚、大番坡、龙门、康熙岭、东场等钦州沿海乡镇2000多户(外县外省不算)开展大蚝养殖,家庭户年均增收6万元以上,合作组织基本覆盖了大蚝育苗、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提供就业岗位800多个,带动周边养殖户3000多户。


    五是唱响品牌,提质发展。我市在推进大蚝产业化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品牌建设,把品牌培育作为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大蚝产品品牌。


    大力开展宣传推介。近年来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合作组织参加全区、北京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以及中国-东盟渔业文化周暨广西水产畜牧业名特优新产品展示会,福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西首届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会”, “钦州大蚝”品牌在各省市客商中引起强列反响。


    申报“钦州大蚝”地理标志品牌。2011年1月通过了自治区专家组评审,2011年9月获准登记和使用,华丽转身成为国家地标产品。


    以“中国•钦州国际蚝情节”为平台打造节庆品牌。2011—2015年连续举办了五届“中国•钦州蚝情节”活动,开展摄影、群众文化艺术周、大蚝美食一条街等丰富的活动,精彩纷呈的节目,美味的大蚝佳肴,给各地游客们留下了美好印象,进一步提升了钦州的城市形象和大蚝品牌知名度。


    六是落实政策,助力发展。2014年,一场“威马逊”超强台风给我市大蚝产业造成惨重损失。针对大蚝养殖投入大、风险高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养殖保险工作,向自治区建议并开展调研,成功把大蚝列入地方政策性保险试点品种。此项保险规定,无论损失与否、损失多少,只要台风等级达到10级以上,均按每亩9000元的保额乘以对应的风力指数给予赔付。并于2015年7月31 日举行了大蚝养殖保险签约仪式,我市成为广西首个成功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市,创出全国首例“政策性牡蛎养殖风力指数保险”。至当年11月底,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参保5200亩任务,占全区1.08万亩大蚝保险任务的“半壁江山”。2015年10月4日,台风“彩虹”过后,保险公司取得准确风级数据后启动了赔付程序。在赔付大会上,投保群众获得了55.389万元的赔付金,成为广西首个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成功赔付的地市,得到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保监局、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钦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充分肯定。新华社、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等媒体对我局和人保财险钦州分公司在钦州港举行的大蚝养殖保险赔付仪式进行了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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